嘉定张某,有名医之号,偶下药用石膏,误杀一人。
过后自知,深以为悔,然亦不便语人,虽家中妻子,无人知者。
一年后,张亦患病,延徐某来诊,定一方而去。
临煮药时,张自提笔加“石膏一两”
,子弟谏,不听。
清晨服后,取方视之,惊曰:“此‘石膏一两’,谁人加耶?”
其子曰:“爷亲笔所加,爷忘之乎?”
张叹曰:“吾知之矣!
汝速备后事可也。”
作偈语曰:“石膏石膏,两命一刀。
庸医杀人,因果难逃。”
过午而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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