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南宁乡里,祀六郎神。
人或语言触犯,则为祟。
尤善媚女子,美者多为所凭。
凡受其害者,以纸镪一束,饭一盂,用两三乐人,午夜祀之,送至旷野,即去而之他。
其俗无夕不送六郎也。
有杨三姑者,年十七,美姿容。
日将夕,方与父母共坐,忽嫣然睨笑。
久之,趋入房,施朱傅粉,娇羞百态。
父母往问,砖石自空掷下,房门遂闭,惟闻两人笑语声。
知为六郎,亟呼乐人送之。
六郎不肯去。
及晨,女出如常,云:“六郎美少年,头戴将巾,身披软甲,年可二十七八,与我甚恩爱,不必送他去。”
父母无如何。
越数夕,忽仓皇奔出曰:“又一六郎来!
大胡子,貌甚狞恶,与前六郎争我相殴。
前六郎非其敌也,行当去矣。”
俄闻室中斗声甚剧,似无物不损者,父母乃召乐人双送之。
两人俱去,三姑亦无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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