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荔裳为山东臬使,族子某,素不肖,与总兵于七饮博为奸。
于七者,前明末年山东土寇降清朝者也,虽为总戎,怙恶不悛。
人以族子事告公,公怒曰:“如此必为家门之祸!
俟其归,当缚至祠堂杖杀之。”
某闻之,逃至德州。
,夜宿土地庙中,梦土地神谓曰:“汝毋怖,大富贵至矣!
现在于七谋反,汝可速往京师,赴提督处出首。”
且曰:“某地中埋有百金,可取为路费。”
族子掘地,果得金,大喜,以怨其叔故,遂赴提督处,并诬其叔与于七通谋,以故荔裳被逮入狱。
未十日,于七果反,族子以首报之功受赏,荔裳牵累入狱,族亦昭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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