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州妓莺娇,年二十四,矢志从良。
有柴姓者娶为妾,婚期已定。
太学生朱某慕之,以十金求欢。
妓受其金,绐曰:“某夕来,当与郎同寝。”
朱临期往,则花烛盈门,莺娇已登车矣。
朱知为所诳,怅然反。
逾年,莺娇病瘵卒。
朱忽梦见莺娇披黑衫直入朱门,曰:“我来还债。”
惊而醒。
明日,家产一黑牛,向朱依依,若相识者。
卖之,竟得十金。
狎邪之费,尚且不可苟得也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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